一、认证介绍:
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经贸委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效实施而推出的一项重要节能措施,是适应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旨在推动节能技术进步,促进用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我国相关的认证用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产品认证制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属于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范畴。
二、产品覆盖:本着逐步开展、分类进行认证的原则,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会确定首批拟开展认证的产品有以下三大类:绿色照明产品(包括紧凑型
荧光灯和交流电子镇流器);家用电冰箱;工业耗能产品(包括风机和水泵)。
三、模式及流程:产品检验+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①申请与受理,签订认证协议;
②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工厂审查);
③产品检验;
④评定与注册;
⑤年度监督检查和检验。
四、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申请方与受审核方不同,亦应提供申请方的证明材料);
2.产品注册商标证明;
3.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需要时);
4.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批量转产鉴定材料);
5.产品标准(指产品明示标准,如执行国家标准则不必要提供);
6.产品电工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安全检验报告;(列入国家安全认证强制监督管理的产品目录)
7.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以及受控关键零部件性能检验报告;
8.制造厂质量手册;
9.需要时,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0.《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
同时可提交下列资料以提供参考: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2.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3.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
五、办理周期:初次审核大概需要30-45天出证
六、有效期:三年一周期,第二年和第三年需要监督审核,三年到期后需要重新认证。